李坤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每日学法:孩子的行为能力

发布者:李坤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法律顾问 |1284人看过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有权自行决定做哪些事情

在我国基于长久以来的民法精神一个孩子的自主权利根据年龄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8岁以下没有任何民事行为能力对外决定的任何事情不具备法律效力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代为决定8岁开始有权利实行一些纯获利的行为比如发明研究写书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奖以及与年龄相称的零花钱消费这些行为不需要受家长意见约束16岁开始如果有足够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则提前取得等同于成年人的完全自主权18岁成年开始有权自主决定自身全部事务亲属可以适当沟通影响但强制约束将构成违法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成年时间】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