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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作者:王颢潼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0次举报


员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员工离家出走是因为受到了工作相关的身体或心理压力,比如长期加班、过度劳累、工作压力过大等原因,那么可以考虑将其认定为工伤。员工自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不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形,亦不属于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员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1、如果员工离家出走是因为受到了工作相关的身体或心理压力,比如长期加班、过度劳累、工作压力过大等原因,那么可以考虑将其认定为工伤。员工自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不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形,亦不属于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2、根据中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在这个定义下,员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并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患病,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要认定为工伤,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明确的工作相关原因,不能是个人因素导致的离家出走。

(2)必须有证据证明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离家出走,比如相关的医生证明、工作记录等。

(3)必须经过公司或者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定,最终由社会保险机构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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