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长沙离婚案件中,女方认为,男方出轨,婚姻期间将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了第三者,于是向法院申请调取男方的银行流水。该长沙离婚案中男方认为女方也存在转移财产行为,也向法院申请调取女方的银行流水。法院调取了双方的银行流水发现,双方出现感情纠纷后,各自的银行卡都存在200万左右的资金转出行为。
该长沙离婚案中女方解释自己的200万支出,大部分都用在了儿子出国留学以及生活开支上面,均是合理消费,不属于财产转移行为,并且提供了大量证据。男方的200万,只有十几万是生活支出,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其余不分都转给了案外人,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最终法院判决,该长沙离婚案中男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需要向女方支付100万补偿款,从其他共同财产中抵扣。
通过这个长沙离婚案能够看出,离婚案件中,可以申请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对于婚内大额的资金转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转移财产行为,财产分割时,少分或者不分。长沙离婚案中即使财产已经转移走,照样可以分割,可以从其他财产抵扣。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遇到了婚家纠纷可与我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