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出嫁的女儿状告自己的亲生母亲,要求返还结婚彩礼的案件。该长沙婚家案中王女士刚满20岁,但是已经结婚生有孩子。跟丈夫结婚的时候,因为自己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结婚的时候丈夫给了王女士家11万的彩礼钱,包括三金首饰等等。该长沙婚家案中王女士年满二十周岁后,想着和丈夫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她的母亲却已种种理由不给她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导致王女士迟迟无法跟丈夫办理结婚登记,最终王女士一纸诉状,把自己的亲生母亲起诉到法院,要求母亲交出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另外一个诉求就是要求母亲返还,当初结婚时候丈夫给的十一万彩礼。
最终法院判决该长沙婚家案中王女士的母亲不得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应当把户口本和女儿的身份证交还给她。然而却驳回了女儿要求母亲返还十一万彩礼的诉讼请求。该长沙婚家案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法律上禁止以婚姻为由索要财物。但是对于已经收取的彩礼并没有条例要求一定要返还。就是说当年的彩礼已经属于赠予,王女士夫妻已经没有权利再要回来了。该长沙婚家案中为了彩礼钱,女儿和亲生母亲打起官司,闹到这种地步,确实让人十分的唏嘘感叹。
长沙婚家案中因为彩礼而闹出的婚姻悲剧数不胜数,原本只是一个传统的风俗习惯,现在却演变成了买卖婚姻。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遇到了婚家纠纷可与我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