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长沙离婚案例,2011年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给男方抚养费,女方支付500每月,没有房产和其他财产,没有欠债,女方得1万补偿款。此后双方离婚,但没离家。18年6月双方复婚,后买房共同居住。该长沙离婚案中总的矛盾是男方小气又谨慎,男方自述是做网络维护的,昼夜颠倒,有活就做,没活就在家里呆着,把钱也分得很清,看不到女方做的事情。19年暑假开始,男方有夜不归宿的事情,男方也比较防备女方,女方也从来看不见男方的手机,现在男方自己承认了出轨。
其实该长沙离婚案子不太难,但是这个当事人的想法总是飘忽不定。一下子觉得找律师就必须要争到超过男方现在开出的协议离婚的条件。但是男方现在给出的条件他又不愿意接受,并不是价格高低的问题,而是两个人的诉求就存在基本的分歧。说要去诉讼了,又觉得最坏的结果,可能就是现在男方开出来的条件,会觉得自己多花了钱。该长沙离婚案中当事人很犹豫离不离婚,因为这些年他都是一直在忍让,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离不离婚其实没有区别,后面他又有问婚姻诊断,但是他又不能接受男方,所以还是要离婚。人感觉有抑郁症,律师说话她经常不接话,自己问自己的。律师说查流水,她还担心把男方违法的收入查出来。签合同签到一半,又说要考虑,律师问她想考虑什么,她也没有头绪。讲话说着说着经常就沉默了,然后眼神看向了别处。最后自己也说在这里坐着,也想不出来,就找了个理由离开了。
长沙离婚律师:就是女性一定要有自己的生活,一定不能围着老公和孩子转,要有自己的生活圈和自己的事业。多认识其他人,不然就会像这个当事人一样,每天脑袋里在想她的老公在做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做?精神状态跟他身份证上的照片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不能让别人成为自己生活和情绪的来源。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遇到了婚家纠纷可与我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