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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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是否有义务通知家属开庭时间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698人看过


刑事案件如果有委托律师的话,法院一般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律师,没有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必须通知家属。

《(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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