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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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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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孩子想和谁过到底有没有发言权?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08人看过

湖南省高院召开主题是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发布会,指出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湖南高院新媒体工作室陆续转载发布了许多案例,涉及抚养权变更、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内容,向全社会彰显湖南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定立场。

最高法院明确规定,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及财产权益等方面的婚姻家庭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少年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要遵循民事案件的一般规则,更要具有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视角。在离异父母对小孩抚养权有较大争议时,人民法院要注重倾听儿童的声音。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自愿协议决定,法院一般情况下亦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若双方在就子女抚养问题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一方又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在孩子的抚养上,毕竟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照顾、陪伴和精神支持,是其他隔代亲人、物质条件等均无法替代的。本案的判决将未成年人作为独立法律主体看待,在诉讼程序中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听取其意见,并按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予适当对待,充分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就是将儿童当做真正的权利个体,最大限度的保障儿童的权利,保障儿童在健全的人类环境中依据其能力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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