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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夫妻离婚双方不想要抚养权,如何判决?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617人看过

离婚案件,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的的,都应当明确抚养权的归属,否则,不可能离婚成功。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可以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去办理离婚登记。但是,离婚协议应该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方面达成共识。具体的随武汉离婚律师来了解一下。

 

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各方的意愿以及法定的抚养权归属规则进行抚养权的划分依法,具体可有如下方面的内容:

 

  1.抚养不能放弃

 

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异之后,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

 

  也就是说,无论是父母哪一方,都不能放弃对孩子的抚养。

 

2.抚养分配一般规则

 

离异后,2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孩子2岁以上,父母双方不能达成抚养协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对未成年子女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孩子已经满8岁,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配偶一方拒不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一方临时抚养一方。具体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一方承担抚养义务,且该方不得拒绝,另一方应当配合,包括支付抚养费。

 

3.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当事人同意承担费用和期限,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以上就是武汉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夫妻离婚双方不想要抚养权,如何判决的全部内容,后期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咨询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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