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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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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告诉你:离婚申请赔偿或补偿是基于什么情况?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88人看过


关于离婚的纠纷,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另外就是关于赔偿或者补偿,比如在婚姻生活中付出更多的一方,离婚能否得到补偿?一方婚内出轨,可否申请赔偿?随武汉离婚律师具体来分析。

 

关于补偿和赔偿在法律上的定义也不一样。补偿,一般指的是经济补偿;赔偿一般指的是损害赔偿。

 

一、在家庭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经济补偿?

 

按照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重担义务,离婚时,离婚时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另一方应对此作出赔偿。由双方商定具体办法,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经济补偿之中最常见的就是家务补偿,关于全职太太离婚以后,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此前,有关全职太太离婚申请家务补偿的新闻引发热议,来自北京的张女士和丈夫婚后3年开始分居,分居2年后,丈夫提出离婚,在此之前,关于料理家务、照顾孩子都由张女士负责,男方只负责上班,对此,张女士提出要求分割财产,并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16万元。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女方获赔家务补偿款5万元。

 

在婚姻之中,家务劳动的付出是隐形的,它的真实价值无法被看到,许多女性不仅要支撑家庭的家务劳作,照顾子女,还要承担职场竞争力削弱的风险,在此案件之中,法律承认了张女士的家务劳动价值,张女士顺利获得赔偿。

 

在经济补偿之外,损害赔偿要更复杂。离异诉讼中的离婚赔偿,是指由于一方有重大过失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呢?

 

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犯下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人;以及(五)其他严重过失。

 

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也只能是无过错方向的过错方。

 

离婚赔偿具体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损主要是财产损害赔偿,过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因离婚过错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如误工费、差旅费、医疗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相对较广,更需要考虑的是婚姻中无过错方心灵的创伤和精神的损害,没有确定的标准。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当婚姻遭遇挑战,选择离婚的那一刻,每个人都应该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如果遭遇家暴、出轨等不公平的待遇,一定要记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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