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武汉离婚律师告诉你:离婚后发现有隐藏财产,可以起诉吗?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398人看过

  张三与李四于2017年5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因张三经常家暴李四,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李四于2019年3月9日起诉与张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李四得知张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张三名下。并且,该房产在离婚时未分割,那么,李四能否要求再次分割该房产?随武汉离婚律师来详细分析一下。


  答案:当然可以再次分割。首先,本案中,离婚时未分割的房产系张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登记在张三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以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依据,对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

 

此外,应当注意,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夫妻一方作为共有人请求分割该房产的权利虽名为请求权,但并非请求对方同意分割的权利,而实质上是使得对方负有与其协议分割的具体方法之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隐瞒、转让、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可以对当事人少分或不分。如果离婚,如果对方发现有以上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

 

  以上就是武汉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发现有隐藏财产,可以起诉吗的相关内容分析,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哦。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