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妻子为了情夫,抛下孩子不告而别,丈夫该怎么办?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1522人看过

王某李某2016年登记结婚,这段婚姻对李某来说是第四段婚姻,而对于王某来说却是第一段婚姻。尽管如此,王某仍然十分重视和爱护这段婚姻。他对继女视如己出,并且为了双方有一个更稳定的生活环境,举债买了一套房产,双方也共同孕育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儿。

但是就在去年,李某婚内出轨,离家不知所踪,就在王某到处打听李某的下落时,却收到了李某要起诉离婚的消息。王某不明白为何自己会“被离婚”,在难过之余,也不得不思考对策。

根据我国的最新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先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请法官进行判决的,主要是根据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没有过错的一方权益的原则来综合判断的而对于两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话,父母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费的数额,是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还有双方的经济能力来综合确定。

结合本起离婚纠纷案例,关于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法与李某协议处理,好在双方的律师都做了各自的协商劝解工作。由于李某婚内出轨,抛下孩子不告而别,属于过错方,并且自身条件也不适合抚养双方的女儿,所以在双方律师及时有效的沟通下,通过法官的工作,李某对于抚养权和房产做了让步,王某也对抚养费作出了让步,将抚养费减少到最低,也非常支持李某来探望女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