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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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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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债务写欠条有效吗

发布者:郭纯律师|时间:2021年09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451人看过

   一则长沙婚内债务案例,陈某大学毕业在一家待遇不错的银行上班,刘某大学毕业后在父母的帮助下创业,经过两年的发展事业小有规模。两人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认识不到半年就登记结婚。陈某收到了刘某父母给的彩礼20万,自己父母给的嫁妆30万,这些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陈某本想着存在自己上班的银行理财,让钱生钱。可是刘某却让她把这50万元借给自己用于生意周转。陈某深爱刘某,但又不知道刘某将来的生意是好是坏,于是就让刘某打了张借条,同时转账时也备注了是借款。那么问题来了,万一将来发生婚变,该长沙婚内债务案中陈某的这张借条有法律效力么?刘某是要返还全部还是返还一半呢?

   具体到该长沙婚内债务案陈某用自己的个人存款出借给刘某从事他个人的经营活动,并签订借款协议,虽然双方是夫妻,但这也是两个独立主体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是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的事情。同时该长沙婚内债务案中陈某出借的钱是陈某个人财产,借款用途是刘某个人经营并非是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所以刘某不仅要还钱而且还得返还全部的款项。

   长沙离婚律师: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相当于是夫妻财产约定,是有效的。

   1.鉴于夫妻之间的特殊关系,故虽然夫妻之间借款是成立的,但是和普通人之间的借款还是有区别的。

   2.出借人要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需要有借条和交付凭证。借款的来源可以是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好理解,返还也应该全部返还;但是共同的财产出借给对方从事和家庭生活无关的事务则视为夫妻间财产约定,二人均应当认可这一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但返还一半还是全部目前还是有争议的,个人认为返还一半是比较合理的。

   3.如果借款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也是受到诉讼时效约束的。务必在债务到期后的三年内主张,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也就不再保护了。

   4.一定得注意借款用途。借款必须是用于一方个人经营或者个人事务,如果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双方共同受益的,就真算是从左口袋到右口袋了。

   我是长沙离婚律师——丁律师,有婚内债务方面的疑问可和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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