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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玲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16楼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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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攻略一:为了孩子好,我要怎样才能得到抚养权?1、哺乳期的孩子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哺乳期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抚养权查看:176次2023-07-18 16:16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婚姻家庭,离婚查看:193次2023-07-18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