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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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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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作者:张春玲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2次举报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张春玲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一直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代理各类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1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