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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带娃,离婚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

作者:张娟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8次举报


结婚多年

婚后当“全职妈妈”照顾家庭和子女

离婚时能否请求经济补偿?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看看

武清法院法官助理王宁如何解读




1

案情简介


2000年

林某与于某登记结婚

婚后育有两个子女

现均已成年

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丈夫林某曾于2020年起诉离婚至法院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林某于2023年

再次将妻子于某诉至法院

请求离婚


2

案件审理


审理过程中

被告于某请求原告林某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

原告林某与被告于某结婚多年,未能妥善处理双方矛盾,原告曾向法院起诉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被告亦认可双方再无和好可能,表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却已完全破裂,故对原告请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


在林某与于某婚姻存续期间

于某为了照顾家庭并无固定工作

其在抚育子女方面

亦承担了较多的义务

现双方子女均已成年

在离婚时于某有权请求原告与补偿


考虑到

于某离婚后生活却有一定困难,李某作为有负担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结合本案具体情况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向于某

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官助理 王宁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事务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


3

法官有话说


希望大家能够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在婚姻生活中

对提供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

另一方应当予以应当的重视和尊重



只有相互理解与相互体谅

才能让自己的婚姻

过得幸福、美满、长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图片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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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五年,期间承办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百余件,主要涉及债权债务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买卖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运城
  • 执业单位: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0820********53
  •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婚姻家庭、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