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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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是未成年人,如何起诉

发布者:韩艳艳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83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中侵权人是未成年人,被告如何确定?

【案例】2020年6月15日被告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原告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致原告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经事故认定被告李某负主要责任,原告张某负次要责任。本案中李某为未成年人,事故发生后原告住院产生医疗费若干,原告要求被告的父亲赔偿17000元,被告父亲不同意赔偿。无耐,原告经他人指点,写好起诉书后找到我,当我拿到起诉书后,发现原告只列了李某为被告,这难免会损害到原告的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未成年人是否有赔偿能力,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并依法确认,而列谁为被告应在庭前准备阶段就确定。所以,对本案来说被告的确定是无比重要。经过再三衡量,我并没有把李某的父亲列为法定代理人,而是把李某、李某的父母列为了被告,这主要考虑到李某也马上成年,如果其父母名下均没有财产,李某也要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该事故发生后,李某的父亲和李某的母亲离婚,李某的抚养权归父亲,而李某的父亲名下一分钱没有,庭审上李某父亲也是一直辩解双方已离婚。执行阶段,法院未查询到李某父亲名下的财产,直接划拨了李某母亲的财产,原告共获得赔偿32000余元,比当初双方协商的数额高出近一倍。

【亲办案例判决书节选】

裁判理由与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是发生在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为健康权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的发生是被告x在超越前方车辆时未注意安全行使,致使此次事故发生,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证实,应予确认。被告x应对原告A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二原告的实际损失共计46019. 02元按照责任比例70%即32213. 31元应由被告X承担。但被告X系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没有独立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

承担侵权责任。被告YZ系被告X的父母,对二原告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Y、Z,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A各项损失共计32213,13元;

二、驳回原告A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韩艳艳,2011年取得法律资格证,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案件。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营丰富,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多起婚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保定
  • 执业单位: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20********9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离婚、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