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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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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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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丈夫及第三人,要求第三人返还丈夫婚内擅自赠与给第三人的财物,需要全部返还吗?

发布者:韩艳艳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18日 41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代理婚内赠与纠纷案,24万诉求降至8万

【案情简介】

原告展某(妻子)起诉其丈夫唐某某及被告马某,主张唐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马某转账24万元属于“婚内赠与”,要求马某全额返还。原告认为,该款项系夫妻共同财产,唐某某未经展某同意擅自处分,侵害其财产权益。被告马某委托本律师团队代理本案,最终法院仅支持返还7万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1. 款项性质认定:24万元转账是否均属“赠与”?是否存在其他法律关系?

2.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效力:唐某某单方处置财产是否合法?马某是否需全额返还?

3. 举证责任分配:原告主张“赠与”是否完成充分举证?


【裁判结果】

最终判决:马某仅需返还8万元。


【案例启示】

1. 婚内财产纠纷需“穿透式审查”:第三方接受配偶转账未必构成赠与,需结合款项用途、双方关系综合认定。

2. 证据的重要性:主张“赠与”一方负有严格举证责任,若证据链断裂,将承担败诉风险。

3. 专业律师的价值:通过拆分款项性质、精准适用法律,可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损失。

【律师建议】**

若您因婚外经济往来被诉,务必注意:

1. 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原始证据;

2. 对特殊性质款项(如借款、合作款)及时书面确认;

3. 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介入,避免因“经验主义”误判法律关系。


本团队专注婚姻财产纠纷领域,以精细化代理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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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艳艳,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取得法律资格证。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案件。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营丰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保定
  • 执业单位: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620********9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离婚、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