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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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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需要对前夫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吗?

发布者: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16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离婚后房子协议分割,我,孩子,他,各住一层共三层,现在拆迁了,宅基地也是有我们三个人的名字,我又在法院调解各分一份,现在他不给我,我就又诉讼法院了,他现在找朋友做伪证说有外债80万要我共同承担,也说不清楚是啥时候前的,欠条是去年的日期,我们离婚10年了,当时没有财产纠纷。

 

    律师解答:您好,您们离婚已经十年,而欠条是全年签定的,因此是属于离婚后的债务,您不需要偿还债务。仍有权要求他根据法院的前一份判决偿还拆迁补偿款,若他不支付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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