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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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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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书面合同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

作者:刘艳桃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6次举报

「案例」王先生系北京某公司员工,于2015年10月入职该公司,入职后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18年10月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既没有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王某依旧在公司工作,工作岗位、劳动待遇没有与以前没有变化。2019年3月31日,公司提出与王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先生没有同意,2019年4月王先生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于同年当月向北京某区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要求某公司向王某支付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王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本案中某公司应当与王先生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依法应当向王先生支付双倍工资。

刘艳桃律师,主要擅长领域:中高端疑难民商事诉讼与仲裁1.婚家(继承、离婚、离婚婚后财产纠纷);2.房产与土地纠纷;3.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7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