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梗概】
程某是一家企业的法人,在北京开了一个分店,让其弟弟经营管理。程某的弟弟在管理店面事宜期间,曾经有一对夫妻在其手下工作,该夫妻工作一段时间后,嫌劳务费用过低,有了辞职的念头,因此在店里闹事,要求拿到劳务费早日离开。为了不影响店里其他人正常工作,程某的弟弟同意两人请求,并结清所有劳务报酬。
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不曾想这对夫妻认为获得了劳务报酬和自己的付出不成正比,就聘请律师将程某告上了法庭。该夫妻认为与公司曾经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为了不让恶人先告状的阴谋得逞,程某找到了我。
刘律师发现这对夫妻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且提交不少证据都是复印件,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证明他们与程某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此,该夫妻要求获得违法解除劳务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案件不成立。开庭时,虽然该夫妻提供了录音作为证据,但是当刘律师要求鉴定时,这对夫妻自知理亏,证据不足,一月后,要求主动申请撤诉。
在刘律师的帮助下,程某打赢这场官司,为答谢刘律师,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亲自送到律所。事情总算得到解决,程某也从此次事件中总结出教训,明白企业用人需谨慎,用人不当惹上官司太不值当的道理。为此,刘律师给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温馨提示】
(一)、劳动合同纠纷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二)、先收集好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包括你的入职通知或者是登记表、工作卡、上岗卡证、工资表、工作服等等,总之是能够证明你从什么时间到单位、工作到什么时候的证据。
(三)、如果没有相关诉讼经验整理好材料最好找律师帮您整理一下诉讼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