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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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专职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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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那些事|第1篇 盘点法定离婚有哪些情形

作者:刘艳桃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5次举报


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人闪婚闪离,还有一些夫妻因为婚前了解不清,婚后才发现对方有一些重大疾病导致婚姻生活难以继续......以上这些情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不鲜见,其实我国法律规定了很多法定的离婚理由事项,如果一旦出现这些法定离婚事项就夫妻一方通常就可以申请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下面刘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和盘点一下法定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为了维护老百姓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一般在处理离婚诉讼时会安排庭前调解环节,这个·调解是贯穿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对于庭前调解时确认婚姻感情已经破裂的,才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破裂就是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理由。

那么哪些情况才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首先,我们要了解到,所谓的法律用语“夫妻感情破裂”用大白话来讲就是指夫妻关系已经走到了尽头,没法过日子了完全不可调和了,一般为了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的不可调和应从缔结婚姻的经济社会基础、缔结婚姻后的夫妻感情、解除婚姻的具体原因等多个方面综合分析。

1.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内有重婚或者和其他人构成婚内同居的情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其次,如果夫妻双方中,其中一方有家暴情节或者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都符合我国法定的离婚事由;

3.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两地分居已经达2年以上的,或者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双方分居一年以上调解不成的,法院也应该准许离婚;

4.另外,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患有生理缺陷或者法定重大疾病难以治愈的等也可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综上,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原因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有一位名人曾说过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而围城里的人想出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希望大家都从容认真对待婚姻,如果天不如意出现了婚姻危机或者长时间被”围城"所困,可以进一步与我联系沟通。


刘艳桃律师,主要擅长领域:中高端疑难民商事诉讼与仲裁1.婚家(继承、离婚、离婚婚后财产纠纷);2.房产与土地纠纷;3.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7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