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师:周庆丰(四川中业律师事务所)
一、案情概要(隐去当事人信息)
本案系一起以"激活电子医保凭证"为幌子、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共12名,形成了从购买"地权"→带队进村→非法获取信息→绑定支付宝账号→转卖获利的完整犯罪链条。
我所代理的被告人蒋某(已化姓名)系该团伙中的业务员之一,受同案被告人杨某某(另案处理)安排,两次前往四川省某县各乡镇,以激活电子医保为由,非法获取村民身份证、银行卡、人脸生物信息等个人信息,用于实名认证空白支付宝账号并出售牟利。蒋某两次参与业务合计违法所得人民币19137.33元。最终裁判结果: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认定蒋某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二、案件背景与犯罪链条
本案犯罪模式极为隐蔽,以"电子医保激活"为外衣,实质是大规模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转卖,本案合计违法所得259135元。
三、辩护思路与代理心得
(一)精准定位:从犯+坦白+认罪认罚,三重从轻
蒋某在本案中的角色非常明确——纯粹的底层业务员。她不参与"买地"、不负责带队、不掌握账号销售渠道,仅按照指令进村获取信息。因此,我在辩护中紧扣三个核心从轻情节:从犯认定:蒋某受杨某某和杨某峰安排直接实施信息获取行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坦白情节: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并积极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联系方式;认罪认罚+全额退赃:蒋某自愿认罪认罚,违法所得已全额退缴。最终法院采纳了上述辩护意见,在同案12名被告人中,蒋某获刑一年六个月,属于偏轻的量刑。
(二)"提供同案犯线索"能否认定立功?——辩护要精准,切勿弄错方向
在代理蒋某案时,我也曾考虑是否主张立功情节,但经研判后放弃了这一思路,转而全力争取"坦白+从犯+认罪认罚"的叠加从轻效果。事实证明,实务中不宜对"提供同案犯线索"抱有立功的过高期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更适合坦白的加强性,属于从轻情节之一,踏实做好坦白情节的辩护反而更加稳妥。
(三)底层业务员的"无知"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蒋某对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但法院在量刑时并未因其年轻、学历低而给予特殊从宽,而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在从犯幅度内量刑。心得:在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中,法院对"不知情"的抗辩几乎不予采信。只要参与了信息获取和账号绑定的操作,即构成犯罪的实行行为。这提醒我们在日常法律咨询中,务必向当事人讲清:不要以为"只是帮忙干活"就不犯法,信息类犯罪中每个环节的参与者都难逃刑责。
(四)虚拟货币结算增加了辩护难度,但不影响定罪
本案中,整个犯罪链条以USDT(泰达币)结算,杨某某收取祝某某上线支付USDT共计9141个,折合人民币64054.64元。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使得资金流向难以追踪,但法院依据司法会计鉴定意见(1 USDT = 1美元 = 7.0074元人民币),结合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仍准确认定了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金额。心得:虚拟货币不是"避风港"。当前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已具备完整的虚拟货币追踪和鉴定能力,试图以虚拟货币逃避侦查的幻想应当摒弃。
四、总结与警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地推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犯罪组织化程度高、跨区域作案、以新技术(虚拟货币)结算,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
作为蒋某的辩护律师,我在本案中最大的体会是:
辩护要"精准"而非"泛化"——与其追求立功等高难度情节,不如把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这四张牌打好;
证据意识要贯穿始终——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流水、鉴定意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量刑加重;
对当事人的教育比辩护更重要——不懂法不是免罪牌,年轻更不是违法的资本。
此案也警示所有从事"地推"业务的年轻人:以激活医保、注册账号等名义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并转卖,无论你在链条中处于哪个环节,都将面临刑事追诉。
以上就是本辩护律师亲办案件中的心得及感想,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规避风险。
周庆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