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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钱钟书先生对人性的洞悉谈借款的风险防范

作者:何义莲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30次举报


杨绛先生曾经说过,有人找到钱钟书先生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1000。”钱先生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500,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二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

公论是,钱钟书先生是学贯中西的大学问家,是五百年一遇的旷世奇才。他的智慧和对人性的洞悉是我们凡夫俗子望尘莫及的,他的胸怀是我们平庸之辈不能简单效仿的。

作为凡夫俗子,我们如何处理借钱事宜?

事实上,借钱也是一种投资,投资都有风险。但一般来说,出借人往往有收益预期,却缺少风险意识。

部分人可能不同意这个观点。认为,我借钱只是帮助亲朋,根本没指望金钱回报。其实,你为别人救急,诚心帮助别人,你心怀慰藉或收获了别人的感激,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精神收益。

但现实中,事与愿违的事情经常发生。如果你借钱如期收回了本金和利息,或收回本金同时,收到了借款人的感激,你投资成功了!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甚至避而不见,和你玩失踪,更甚是你花诉讼费和律师费起诉追索,仍然收不回借款,你一定懊恼不已、痛苦不堪。如果这样,你投资失败了!

如何防范借款的风险?

究竟如何从法律上保障借款投资收获的都是满满的幸福,而不是无尽的痛苦和无奈呢?

第一、不借钱给任何人。钱钟书先生尚难做到,一般人更难避免。

第二、借钱给人,若你没有钱钟书先生对折奉送的胸怀,请你从事实和法律上做好以下几点:

1、对借款人必须做“尽职”调查。

出借之前,请你自己或聘请律师对借款人做“尽职”调查。

调查方式是:和借款人交流借款用途,和借款人的亲属交流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和借款人的同事和朋友交流借款人的信誉。从而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如果你从中了解到借款人有任何负面评价,建议你慎重出借。特别是你了解到借款人有赌博恶习,或者一个关系一般的人突然向你借款,你一定要提高警惕,只要有一点借款人好赌的风声,建议你想办法拒绝。

一般民间借贷司空见惯,但作者所遇案例中,借款人有政府官员、名校教授、企业高管,皆因赌博债台高筑、负债累累,根本没有还款能力。

2、必须让借款人书写借条或签订借款协议,并出具收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据、借款协议、欠条(以下称“借据”)是借款的凭证。如果出借人出于面子或轻信,没有让借款人出具借据和收条,便蕴含了风险。作者每年遇到多起没有借据、收条,导致部分借贷关系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无法向法院起诉或面临被法院驳回的诉讼风险。

3夫妻共同借款,或用于家庭支出的借款,必须“共债共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签署的“共债共签”原则。否则,如果是“共债”而没有“共签”,如果到期不还,你可能面临无法要求夫妻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的窘境。

虽然上述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获得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这对出借人是有极大举证难度的。

4、请借款人提供担保

如果你想借款更大可能地如期收回,请要求借款人提供如下担保:

(1)设置抵押

借款人提供未设置抵押的房产,为你办理还款抵押担保。一定谨记:必须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必须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作者遇到数个案例,均是口头答应或草签了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最终,由于抵押担保未生效,无法保障出借人的借款收回。

(2)设置质押

要求借款人拿出容易变现的动产质押,必要时办理质押登记。

(3)提供保证人

要求借款人提供有足够偿还能力的担保人为归还借款提供连带保证。

一定要了解保证人的担保能力,为你借款如期归还提供保障。

5、如果借款人声称待收到第三人还款后再归还你的借款,这等于是对你的还款附加了一个条件,请咨询律师尽量和第三人签订三方还款协议,并约定好违约责任。

6、尽量通过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账户等第三方平台向借款人转账,并注明汇款用途。

过去,人们的资金交易往往是现金往来,很多借款也是现金交付。但现实案例中出现现金交付借款,借款人抗辩出借人实际未履行出借义务的案例。

针对此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出借人提供有出借能力,出借人财产变动情况的证明(往往要提供出借人身份情况、收入情况、银行账户存取款变动等情况),以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鉴于以上问题,建议出借人出借资金时,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交付,以避免主张债权时可能遇见的借款关系不能成立的诉讼风险。

7、在借据上明确约定,借款人如不能如期还款,出借人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借据上有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借款人承担胜诉出借人的律师费。

该约定不但可以减少出借人的诉讼成本,也可以对借款人造成一定压力。

8、借款协议上如约定还款期限,请在还款期限届满后及时向法院起诉,否则,三年诉讼期限期届满后,你将丧失胜诉权。

 

人生在世,没有不求人。借款人量力而行,有借有还。你的诚信,必给你赢得尊严。

   借钱就是投资,投资不能跟着感觉走。请出借人不要忽视人性的弱点,重视法律的规定,让法律成为守护爱心、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衷心祝愿你借出去的是金钱,收回来的是幸福和快乐!


何义莲律师,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家事业务部主任。  主要业务范围:家事纠纷(包括离婚、继承、房产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5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私人律师、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