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本案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甲(运营总监)、被告人乙(店长)、被告人丙(店长),在 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侵占行为:
被告人甲伙同被告人乙,伪造房屋租金减免、退租、催缴租金等相关文件,先后三次侵占公司租金减免款项与申请租金款项,被告人乙从中分得部分赃款。
被告人甲伙同被告人丙,伪造租金催缴告知函等文件,先后两次侵占公司申请租金款项,被告人丙从中分得部分赃款。
三名被告人侵占公司财物总额共计 52.0855 万元,案发后及审理中,三人分别向被害单位进行了退赔,其中被告人乙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任克农律师的辩护优势与核心作用
被告人甲的辩护人任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提出的辩护意见多数被法院采信,为被告人甲争取到从轻量刑的关键结果,核心作用如下:
自首认定辩护成功:律师提出被告人甲在被害单位报案前,主动向单位负责人投案并书写情况说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该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成为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犯罪数额与量刑辩护合理:律师提出甲案发前退赔 10 万元属于事后补救行为,不影响犯罪既遂但应在量刑中从轻考量,法院予以认可;同时结合认罪认罚、家庭情况等提出从轻处罚意见,均被法院采纳。
排除不利指控:针对被害单位提出的甲侵占行为导致店铺倒闭、损失数千万元应从重处罚的意见,律师依托证据规则提出该主张无证据支撑,法院未采信该从重意见,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精准法律适用:律师严格依据刑法及自首相关司法解释开展辩护,逻辑清晰、依据充分,有效助力法院认定自首、从宽处罚等关键情节。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三名被告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结合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甲: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剩余赃款 35.8055 万元。
被告人乙: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 万元。
被告人丙: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 万元。
任克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