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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合同纠纷/并购/律师价值

发布者:廖弘云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62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1、2016年投资人甲与与XX药业公司(简称“乙公司”),先后签订3份《投资合作协议》,甲方出资并购乙方某条生产线的部分优势产品,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并设立目标公司XX制药有限公司;甲方陆续转款300多万元支付技术转让费用,2017年底后因GMP认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更,导致目标公司未能顺利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此时甲方陆续已经投入2000余万;

2、双方就合作协议未能完全履行的违约责任未能达成一致,双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长达半年的多次谈判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生产投入长时间不能实现经济效益,急需寻求止损或突破;

3、乙方属于改制企业,仍有国有参股,生产经营遇困,且存在职工问题,各项问题交织,纠纷解决时间拉锯3年之久。

二、案件解决经过:

甲方(委托方)总体要求,合同继续履行难度很大,希望至少退回转让的款项。

1、分析法律关系,理清风险点,发出解除合同律师函,提起诉讼,一审因合同约定管辖,经调解无果,以涉及技术转让基层法院无权管辖,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中院进行审理;

2、中院审理过程中,因合办企业过程中,涉及技术转让,且相关法律法规变更后的实施规范未有明确文件,第一次组织调解达成初步调解协议,我方撤诉,但是调解内容因调解协议其他具体履行,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二次起诉;

3、第二次起诉后案件经诉讼程序已2年有余,此时政策又发生变化,导致原目标公司几乎不能取得生产许可,但是部分未并购的产品出现了好的政策转机,在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意见,会同政府部门稳定民生要求:甲方再以500余万元转让款,收购乙方整条生产线全部的品种品规批件,并通过政府、法院等多方监管的方式,确保转让款用于解决企业民生问题(案件过程中规则的解读、多方博弈难以赘述)。

案件评析:

1、合同双方再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实属再正常不过,尤其是商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多。对于企业,应在发展到一定规模的阶段聘请法律顾问,在合同签订前审查合同风险,事前风控;若无法律顾问事后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建议及时联系委托律师,尤其是书面函件的往来,诉讼程序及谈判要点的把握,对案件的解决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3、作为律师,我坚信“人性和意志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也有比法律规则更值得坚守的准则。本案的解决,历时3年,最终不仅在实现了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配合当地政府极大地解决了改制遗留的职工问题,实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在实现律师个人价值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实现律师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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