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晓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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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某诉某大学后勤发展公司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

发布者:罗晓庆律师|时间:2017年09月13日|分类:劳动纠纷 |52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案情概述:2016年1月肖某某通过招聘入职某大学后勤发展公司,工作岗位为保安。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肖某某安排申请人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而且该单位一直拒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使得申请人只能自费个人流动窗口进行缴纳。2017年3月,肖某某要求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肖某某诉至仲裁,要求该后勤公司赔偿各项损失

处理结果:本案代理人代理劳动者一方,虽劳动者一方存在证据不足的不利条件,但代理人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结案。该调解方案,在充分考虑判决风险后达成的,维护了劳动者的最大权益。

律师点评:调解在特定情形下从当事人角度考虑不失为最佳解决方式,既可以快速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又可节约一定的诉讼成本和时间精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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