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升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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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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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够申请假释

作者:马升晨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1次举报

  罪犯在狱中经过一定时间的改造后,有良好的表现,有悔改的意愿,那么就可一申请假释,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假释,假释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假释一般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执行一段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积极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同时也不再导致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申请假释的条件有:

  1、假释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含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且犯罪人不是累犯及非因为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一半以上;

  被判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

  3、实质的条件,犯罪人需要须严格遵守监规,并且积极接受教育及劳动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的,且假释后不会导致危害社会的情形。

  律师补充:

  假释考验期限,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

  考验期限(要把实际执行期限与假释考验期限区别开,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十三年以上):

  (1)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宣告之日起执行;

  (2)有期徒刑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3)无期徒刑考验期限为十年。

  【法律法规】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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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升晨律师,毕业于江西警察学院法学专业,专职从事法律实务,法律功底扎实,业务技能娴熟。得益于其专业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芜湖
  • 执业单位: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0220********8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