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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的,列谁为被告

作者:左移林律师时间:2026年03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次举报

【解答】用人单位或出资人。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三十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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