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哪些是终局裁决,可以起诉,哪些是非终局裁决,不可起诉
【解答】1、以裁决书上载明的为准,载明为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不能起诉,只能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裁决书没有载明,经审查属于非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可以起诉;
3、裁决书没有载明,但符合调解仲裁法第47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仲裁每项涉及金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按终局裁决处理。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八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九条】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第二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