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民间借贷案例,结论可能会颠覆很多人的认知——夫妻一方给另一方的借款做担保,这笔债很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9年3月,孙某某向张某某借了15000元,不仅写了借条,约定了利息和违约责任,还让妻子赵某某在借条的“担保人”处签了字。张某某当天就通过银行转账把钱交了出去,但借款到期后,夫妻俩却一直拖着不还,直到张某某把两人一起告上法庭。
可能有人会问,赵某某只是担保人,又不是借款人,为什么要一起还钱?这里就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关键了。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某签字担保的行为,已经明确表明她知道这笔借款,而且同意受这笔债务约束。这可不是简单的签字,而是夫妻双方对这笔债务有了共同的意思表示,也体现了他们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平等处理权。
最终,法院判决孙某某和赵某某共同偿还15000元本金,还要支付从借款当天起算的利息,以及1500元违约金。这个判决也得到了法律条文的支持,《民法典》里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提醒大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是签字借款还是签字担保,都不能掉以轻心。你的一个签名,可能就意味着要和配偶一起承担还款责任。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谨慎,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