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影视剧及早些年前一些宣传报道影响,很多普通公民印象中看守所监仓里是存在牢头狱霸,会殴打、欺辱其他在押人员的。笔者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很多当事人家属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律师,我的亲人在看守所里会不会被人打?对这个问题,笔者就自己的工作经验谈一谈这个问题。
就笔者十一年刑事方面工作经验来看,在广东省内,特别是珠三角城市的看守所管理都比较规范,从未听说过监仓内有牢头狱霸殴打、欺辱他人的情况,也从未听过我的当事人讲过会被人殴打,也未听他们讲过其同仓的其他在押人员有殴打、欺辱的情况。就连普通的口角纠纷、互相斗殴(不是牢头狱霸恃强凌弱型)的事情,在我的当事人身上都未发生过,笔者迄今为止仅听过一个女嫌疑人说过同仓其她在押人员发生口角后相互殴打,但旋即被同仓其她人员制止了。
笔者的经验所反映的事实是跟很多普通公民的想象是不一样的,笔者根据有限的观察了解,认为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影响:
第一,在我国内地的法治大环境下,其实不太存在滋生牢头狱霸的环境的。国家一直扫黑除恶,更不可能允许自己的监管场所里出现黑恶势力。每个监室会对应一个管教民警。管教负责监室的安全和掌握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思想动态。管教会经常与在押人员谈话,对在押人员平时的表现、出现的状况和反映的问题,并会及时向看守所领导、驻所检察官、狱医、办案单位通报。
第二,责任制度上,随着监管场所制度的规范管理和执行落实,每个监仓若出现出现牢头狱霸欺辱他人,管教是有管理责任的,是会被处分的,所以管教是不允许自己管辖监仓出现牢头狱霸的。看守所监仓内会设置轮值员(不同地方可能称呼不同)协助管教进行管理,但担任轮值员首先一个条件就是表现良好不会成为惹事的刺头,轮值员并不会因此发展为牢头狱霸的。
第三,现实利益层面上,监仓内若打算打架斗殴,参与斗殴的个人要被处罚,同仓其他在押人员可能都要“连坐”。如监仓内若发生打架事情,除打架双方被处罚外,其他在押人员都会被罚停止或减少每个月消费购物额度、暂停收发信件、罚站等等处罚。所以监仓内在押人员即便与他人有矛盾,仓内其他人员都会阻止他们将事态扩大。
第四,技术层面上,视频监控设备的普及和留存,导致事件起因和责任查明变得非常容易,也是杜绝发生打架斗殴的重要原因。
当然,笔者前述总结,主要是基于广东省内的情况来说的,不代表全国各地都是如此,但至少在笔者所接触过的外省案件里,也都是未听说过有当事人被人欺辱殴打的事情发生。
本文作者系邓凯律师
合作、沟通请致电(微信):
5年
4次 (优于85.95%的律师)
12次 (优于94.98%的律师)
10897分 (优于95.81%的律师)
一天内
184篇 (优于98.57%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