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是犯罪分子的“黑话”,就是一般群众所说“洗钱”的意思。电影《孤注一掷》中境外诈骗团伙诈骗到800万元后,短时间内快速将800万元分散至全国各地不同的账户内,再取现出来,将这些赃款变得难以追踪,进一步将这些赃款“洗白”至诈骗分子手上。这段剧情很形象的演绎了跑分的字面意思;跑步快速的将赃款分销洗白。
司法实践中,对于“跑分”的行为存在比较大争议,较多是定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也有少数以上游犯罪的共犯论处的,如以诈骗罪、开始赌场罪立案。争议最大的就是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笔者曾代理过2个案件,都是公安立案是帮信罪,检察院起诉时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都在开庭时提出可能判决时改罪名,要求检察院和律师就定性发表意见。
帮信罪处罚较轻,依法都是处三年以下刑罚,也比较多前期获得取保候审的,但后期法院判决实刑收监的比例也很高,这个跟各个地方的政策有一定关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就比帮信罪重很多,情节严重的,如资金流水10万以上的就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践中对于2个罪名的认定仍存在较大争议,但越来越多的司法机关以是否提供“刷脸”服务来区分两个罪名,如果只是纯粹出售、出借银行卡,就定帮信罪,如果还提供“刷脸”,就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当然,具体案件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及地方司法政策分析。
本文作者系广州邓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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