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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卖水果味电子烟,犯法吗?

作者:邓凯律师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22次举报


有很多人咨询我,个人在网上售卖水果味电子烟违法吗?笔者可以肯定的是这是违法违规的。

我国对烟草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对烟草的销售主体、种类、渠道都有严格限制。

根据2022年5月1日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第十八条? 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第二十六条: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第二十三条: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根据前述规定,电子烟作为一种烟草产品,个人在网上销售水果味电子烟有3点违法违规之处:1.无证经营;2.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电子烟;3.违规在网上销售。

其中第2,3点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还不涉及刑事犯罪,但第1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无证经营烟草制品属于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额(生产、销售金额)5万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以上,或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在3年内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5年以下刑期。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5万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以上,处5-15年法定刑。

若这些水果味电子烟还是“加料”上头电子烟的,如添加了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违禁成分,还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罪名。

本文作者: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邓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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