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之前写过的文章中,就表示取保候审不等于结案没事了,且随着全国检察机关在去年年底开展的审前羁押率考核新政策,未来一段时间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或检察院不批捕的比例还会进一步提升,但同时法院对已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判处实刑也会相应增多。笔者及身边同事在办理案件中,已明显感觉到近半年法院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实施逮捕、判处实刑刑的案例是显著增多的。
笔者在2022年6月15日,以“取保候审”为关键词、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法院”为裁判法院、以“2022年1月1日”为裁判开始时间、以“2022年6月14日”为裁判截止时间,在某裁判文书网搜索平台搜索判例,共有294篇判例,但其中大多数是危险驾驶罪案件,因危险驾驶罪案件本身是不能对被告人逮捕的,故不应在统计范围内。余下50余篇判例,又筛除几篇取保候审后但在审判之前又被拘留、逮捕的,共还有48件案53人在移送审判时是取保候审状态。根据逐一查阅这些判例,生效判决中有11人是被判处实刑,42人被判处适用缓刑,实刑率为20.75%,缓刑适用率为79.25%。
从上面数据来看,每5个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就有1个被法院判实刑,但笔者认为判处实刑的比例真实数据有可能更高,因法院一审判处实刑的被告人很多会选择上诉,而受审前羁押率新政策影响,很多一审判处实刑的上诉案件尚未二审结案,这部分数据尚不能在裁判文书网上显示。若几个月后再以同样的限定条件搜索判例,很有可能统计得出的实刑率会更高。
笔者通过研读这部分判处实刑的案例,认为一审不给予缓刑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1.法院认为根据涉案情节对被告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不能适用缓刑;2.被告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到一审判决前仍未退赔或取得谅解的;3.多次作案(盗窃),可能被法院认为是惯犯不宜判处缓刑。4.一人犯数罪,法院数罪并罚后未适用缓刑。当然,也有个别被告人无论是从最后判决的刑期,还是认罪态度及其他情节,笔者认为都是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但法院判处实刑,笔者只能猜测是不是考虑跟其他另案处理的同案人的刑期平衡,所以未给判处缓刑。
目前这一新的司法政策变化,给刑事辩护带来新的挑战。嫌疑人前期能够取保候审的,还是要积极为自己争取有利的情节增加判处缓刑的可能,如认罪认罚(无罪辩护除外)、积极退赔寻求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等。刑事辩护律师更应把握好司法政策的变化,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以专业的知识指引当事人如何为自己争取更为有利的量刑情节。
本文作者系邓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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