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自大学毕业考公进入法院刑庭工作,到现在从事律师工作,跟刑事诉讼案件打交道已近十二载。近日,笔者在撰写一份复杂案件辩护词时,有感而发,说一说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撰写一份合格的辩护词。
读书时很多人就养成写长文的习惯,中学时要求800-1000字的作文,往往要写到1000字封顶。到了大学时,老师要求5000字的课业论文,往往都要堆字数到八千、一万这样,好像大家都认为字数写得越多,得分会越高。这样的一个写作习惯,很多律师会代入工作中,在一些相对复杂案件中,撰写万字长文的辩护词,面面俱到,生怕有任何一丝一毫的遗漏没有被法官、检察官看到。
然而残酷的现实是,对于很多法官、检察官来说,每年办案任务繁重,很多经济发达地区的法官人均每年办案两三百件是很正常的,部分法院人均每年办案四五百件也是有的,分摊到每个案件中的时间并不多。因此,不可能苛求每个办案人员都会认真看过辩护人提交的辩护词,甚至有些办案人员私下会说超过X页的法律意见书/辩护词我是不看的。笔者一直认为,撰写一份合格的辩护词,最最基础的就是要让办案人员看得进去,如果办案人员看不进去,就无法听明白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更难以采纳辩护意见。
就笔者来说,撰写辩护人一直秉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写辩护词:
首先,尽量控制辩护词整体篇幅,避免过于冗长。对于一些法律条文、司法政策没必要大段大段写入辩护词。对于一些不太可能被办案单位采纳的观点,有时当事人或家属坚持要律师写在辩护词里,笔者也是不主张写入的,这一点笔者还有一点考虑,一篇辩护词如果被法官、检察官打上了“没水平”的标签,会影响其对其他有理有据辩护意见的接纳。
其次,辩护词用加粗、下划线、大小标题等方式分层分级,通过大小标题归纳好每个章节的中心观点。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很多法官、检察官(现任或曾任)都吐槽过,很多辩护词不会归纳重点,看着就很累。
再次,对于一些辩护意见,可以以附件方式在辩护意见中详细展开,避免占用辩护词正文大量篇幅。比如,我们要引用最高院某某著述、案例观点,在正文中仅归纳一下,同时注明详见附件X,这样会更好。
最后,对于确实复杂的案件,另外撰写一份辩护词核心纲要,将自己的核心辩护观点简明扼要归纳出来。辩护词核心纲要就像一本工具书的目录,对于工具书读者很多时候并不需要从头到尾通篇阅读,有些内容读者已经明了,其只需要根据目录,去重点查阅自己关注的重点内容即可。实际上,经过庭审,有很多辩护意见法官已经在开庭时听明白或已认可了,但在判决之前法官通常不会表态其观点如何,作为辩护人还是要论述相关辩护意见。笔者根据自己的心得体会,此时撰写一份辩护词核心纲要一并提交给法庭,如果法官对相关归纳的核心辩护意见已接纳,其就可以不看或快速浏览看该部分辩护词原文,若法官尚未接纳或自己还有疑虑的问题,就可按图索骥详细看辩护词对应内容。
以笔者最近写的那件复杂案件的辩护词为例,笔者撰写的辩护词全文共25页1.4万字,是笔者撰写过字数第三长的辩护意见,这样的字数按照正常阅读速度需要1.5个小时。虽然辩护人已经分层分级归纳了辩护观点,但自己拿着打印件看起来都觉得累,何况办案人员呢?因此,笔者递交辩护词之前,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论述有理有据,而是我写的辩护词这么长,法官看得进去吗?如果法官看不进去,自己辛苦工作成果不是打水漂了,也无法维护我当事人的权益。因此,笔者撰写辩护词要贯彻简单明了、重点突出的基本原则,对于确实复杂的,必须撰写一个辩护词核心纲要一并提交给办案单位。
本文作者系邓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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