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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真实交易而购买增值税发票的如何定罪量刑

作者:邓凯律师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14次举报


经济生活中,很多企业会存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他人购买发票的行为,一般大家都认识到卖发票是违法的,但很多却不知道这种购买发票行为亦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开票方,还是受票方,虚开与真实交易不符的发票,都是要负同样的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责任。

根据发票类型不同,也涉及不同的罪名和量刑标准。购买发票,主要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这2个罪名。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再根据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二、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一条之一:[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前述规定,虚开普通发票的,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更侧重追究开票企业责任,对购票企业,如果涉及增值税专票,达到犯罪数额也是会追究的。对于购买普通增值税发票的,过往司法机关较为宽容,及时补税有很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但近期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对虚开普通发票行为打击严厉了,也有越来越多购买普通增值税发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出现。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应注意,购买发票这一看起来“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存在巨大法律风险的,在企业经营中应予以重视。

本文作者系邓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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