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北京地区执业的劳动律师,很多员工向我们团队咨询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问题。不少人存在理解误区,误以为二倍工资差额就是再拿一遍全额到手工资,也不清楚起止时间、哪些情况拿不到赔偿,导致仲裁请求计算错误,本该拿到的权益大打折扣。
一、明确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起止区间,把握赔付上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入职第一个月是法律给公司的签约宽限期,不计入赔付区间。起算点为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如果中途补签劳动合同,截止到补签前一日;满一年仍然没有签书面合同,截止到用工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支持十一个月差额,满一年当天直接视为双方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计算二倍工资差额。另外劳动合同到期继续用工,没有新签合同,不再给予一个月宽限期,到期次日即可起算二倍工资差额,最多可支持十二个月差额。
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方式与工资基数
计算公式:二倍工资差额=对应月份正常工作时间应得工资单位已经发放的工资。简单讲,公司已经按月发过工资,仲裁只需要再额外赔一倍差额。计算基数以应发工资为准,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月固定发放的绩效与津贴补贴,但加班费、不固定的年终奖、偶然性提成一般不计入基数。需要注意,是应发工资,不是扣完社保个税的到手工资。
三、认清拿不到二倍工资的特殊情形,同时重视仲裁时效
如果是员工收到单位书面通知后,主观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履行通知、终止用工流程,员工将无法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赔偿。二倍工资差额属于惩罚性赔偿,不适用在职追索报酬的时效优待,适用一年仲裁时效,逾期会丧失胜诉权。维权要准备银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证明入职时间、工资标准、确实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作为仲裁核心证据。
最后律师总结提醒各位员工:不要把二倍工资差额简单理解成 “到手工资乘以2”,牢记只主张差额、最长11个月,区分哪些收入计入计算基数。遇到单位一直不签合同,及时留存全部用工证据,在仲裁时效内提起仲裁,准确填写仲裁请求金额;同时留意,如果是自己拒绝签合同,该笔赔偿将得不到支持,分清边界,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