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北京地区执业的劳动律师,我们团队经常收到咨询:劳动关系在持续、人还在正常上班,能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必须先辞职才能维权,担心在职仲裁会被公司打击报复,不敢通过法律途径讨要欠薪、加班费等权益,白白放任自身权益持续受损。
一、分清在职仲裁的时效规则,不同诉求时效不一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索拖欠劳动报酬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只有等到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后,才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像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这类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诉求,依旧适用一年普通时效,不能无限拖延。不少员工误以为在职所有诉求都没有时间限制,超过时效后诉求得不到仲裁支持,这点一定要格外留意。
二、厘清哪些诉求适合在职仲裁,哪些需要离职之后提出
适合在职立案的诉求包含: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要求足额发放拖欠工资、加班费、绩效提成,要求撤销单方降薪调岗等。而违法解除赔偿金、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金,这类是以劳动关系终结为前提的请求,在职状态下无法直接主张。在职仲裁期间,员工应当继续正常出勤、遵守规章制度,不要旷工消极对抗,避免被公司抓住违纪把柄。如果公司因维权恶意打击报复、单方辞退员工,员工可以新增仲裁请求,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三、在职申请仲裁的材料准备与风险应对
提交仲裁时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工商信息,同时提交劳动关系、权益受损的全套证据,比如工资流水、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所在地仲裁委提交立案即可。在职维权要做好风险预案,遇到公司调岗、降薪等报复性行为,第一时间书面提出异议并且留存送达凭证,不口头赌气对抗。仲裁只是维权手段,开庭前后依然可以和公司调解协商,不一定非要走到彻底撕破脸的地步。
不用被 “必须离职才能仲裁” 的错误说法束缚,在职状态合法维权受法律保护。但要分清不同请求对应的时效,区分哪些诉求适合在职提出;仲裁过程中坚守岗位、恪守纪律,保存全部沟通与用工证据。遭遇公司报复性对待,及时追加仲裁请求,依靠法律同时对抗公司的侵权行为,不必为了维权被迫裸辞,守住工资收入的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