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76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北京-东城区专职律师
18710190001

服务地区:北京

咨询我
08:00-21:59

公司以员工多次迟到构成违纪为由进行解除,经律师帮助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违法,需支付45万余元赔偿金!

发布者:吴中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614人看过 举报

2026-04-03

律师观点分析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员工齐女士于2020年3月16日入职北京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一职,双方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每月工资为51000元,公司正常为齐女士缴纳五险一金及个税。

齐女士入职后一直勤恳工作,认真完成公司交代的每项任务,对于工作始终秉持着尽职尽责态度,本以为自己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会一直顺利履行下去。

可是2024年6月15日公司人事郭某、刘某找到齐女士表示她们接到公司指令,要和齐女士谈下解除事宜。郭某、刘某告知齐女士公司要解除和齐女士之间的劳动关系,之后会关闭齐女士的办公权限。当齐女士问及解除原因时,两位人事给出的答案是齐女士上班期间存在多次睡觉情形且拒绝正常工作指令并拒绝接听重要工作电话。齐女士对于人事给出的解除事由无法认可,自认自己不存在其所述这些行为。在要求对方拿出相应证据后齐女士未得到任何有效回应,但自己的办公权限确实被公司强行关闭了。

在被关闭权限无法正常工作后,齐女士数次以邮件形式向公司提出异议,在人事和齐女士谈话后的第三天,即2024年6月18日,齐女士收到了公司的书面解除通知,其中写明解除事由为齐女士存在多次迟到,已达到双方签署劳动合同中对于多次迟到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齐女士多次迟到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
齐女士被公司两次解除的行为给弄糊涂了,不明白公司怎么以一个事由解除后,再次以另一个事由进行解除。并且齐女士虽然不存在人事提及的上班睡觉、拒绝工作指令、拒听工作电话行为,但在工作中确实存在迟到情形。因此齐女士就分不清公司对自己的解除行为到底是否合法了。

在处于迷茫之际,齐女士经朋友介绍联系上了吴中律师团队,而在跟团队律师沟通后齐女士茅塞顿开,在律师帮助下决定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律师分析

吴中律师团队在综合梳理齐女士案件证据材料后,着重审查了齐女士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对于其中迟到条款的规定进行了细致研究,后得出结论: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应向齐女士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就本案而言,首先,齐女士提交的录音及文字整理材料显示公司人事郭某明确表示解除原因为齐女士上班有时候睡觉,拒绝工作指令,有时候不回电话等内容,公司另一人事刘某明确表示沟通当日为最后一天等内容,而劳动关系的解除是意思表示送达至对方时产生法律效力,故对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应以2024年6月15日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为准。而北京某公司未就齐女士存在“上班有时候睡觉,拒绝工作指令,有时候不回电话”的情形进行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其次,公司虽就关于齐女士多次迟到达到劳动合同约定次数提交考勤统计表及微信沟通记录予以佐证,但考勤统计表未显示有齐女士的确认痕迹,齐女士亦不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故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应不予采信,微信沟通记录虽显示齐女士认可有迟到,但未明确迟到次数,不足以证明达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次数。

综上所述,公司解除与齐女士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依法向齐女士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在仲裁过程中,吴中律师团队的主张得到了仲裁委的支持,成功帮助我方当事人齐女士维护了合法权益,顺利拿到共计45万余元的赔偿金。

吴中律师团队建议您: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案件当事人应在产生纠纷时第一时间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团队。

吴中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被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曾担任兼职调解员,全国律协及北京律协会员。凭借扎实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继承、工伤赔偿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1110120********27 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继承、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