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霍XX于2019年1月8日入职某集团公司,担任项目经理一职,因公司规模较大且在全国各地都有项目,因此霍XX一直在不同项目地点进行工作。霍XX入职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于2022年1月9日续签,合同期限至2025年1月8日止。双方约定霍XX享有工资3万元/月以及年终奖。
?霍XX入职以来一直采取弹性工作制,能够完成公司安排的项目工作任务即可,而公司对此亦从未提出任何异议。且公司从未明确霍XX的上下班时间,也未强制要求霍XX打卡考勤,而因为霍XX一直在不同项目工作,在公司总部也没有设置霍XX的工位。
?2024年霍XX被调任至长沙项目,而项目领导因为各种原因最终将霍XX调离长沙项目,从2024年4月开始因霍XX已离开长沙项目,公司一直与霍XX协商沟通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事宜,在此期间霍XX没有项目、没有工位只能居家办公等待公司下一步安排。但直至2024年5月31日,因双方迟迟未能达成一致,公司直接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主张霍XX在2024年4月开始一直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据此解除与霍XX的劳动合同关系。
?霍XX与公司多次沟通,公司坚持称霍XX系无故旷工,拒不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而霍XX自身也无法判断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加之自己缺少处理劳动纠纷的经验也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霍XX想要维权却不知该如何进行,于是找到了吴X律师团队,希望我们能帮助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吴X律师团队的努力,案件在仲裁阶段获得了仲裁委的支持。可是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一审法院进行了起诉,霍XX决定继续委托吴X律师团队作为其代理律师,继续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二、律师分析
?吴X律师团队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霍XX的工作模式是什么;2、霍XX在2024年4至5月期间是否提供劳动,工资是否发放;3、霍XX是否存在无故旷工的情况。解决以上问题则可以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
?本案霍XX主张公司违法解除,霍XX需要举证证明公司的解除时间、解除原因,而公司需要举证证明其解除的合法合理性。为此我方提供了霍XX的项目工作记录、与人事的微信聊天记录、2024年4月及5月工资发放记录等。公司则提供了公司规章制度、与霍XX之间的录音、公司考勤记录等证据。
?本案中公司虽然主张霍XX存在无故旷工,但公司从未向霍XX明确过工作时间,更未要求霍XX进行打卡考勤,公司处亦无霍XX工位。按照公司所述,霍XX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8:00),公司存在公共工位,但其未提供任何证据对此予以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而霍XX自2024年4月、5月一直都是同样的工作状态,虽然未进行劳动但并非其本人原因所导致,而是公司未安排具体工作一直在协商调岗事宜。且公司已经足额支付了霍XX该期间的工资,亦可以证明霍XX并无任何无故旷工的情况。更重要的是公司所主张的规章制度等文件,均没有霍XX的签字确认,更未履行过法定的民主及公示程序,对于其中内容霍XX完全不知悉亦不认可。
?经过激烈的庭审,最终一审法院还是采信了吴X律师团队的主张及证据,认定公司系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霍XX违法解除赔偿金36万元。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案件当事人应在产生纠纷时第一时间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思路要清晰、案件材料要充分、案件问题要明确,这样才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X律师团队。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