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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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员工因公司续签合同时要对工资进行拆分而拒绝签署,经律师帮助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发布者:吴中律师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289人看过 举报

2025-08-19

律师观点分析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霍先生于2020年6月9日入职北京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20年6月9日至2024年6月8日,期间月基本工资为30000元,工资发放形式为每月5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霍先生的试用期自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12月8日,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4000元。

2024年5月31日,公司人事蒋某联系霍先生,告知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打算续签劳动合同,所以让霍先生确认并进行续签。本想着只是正常走个流程,霍先生觉得在公司工作了这么久,公司应该不会在这件事上坑自己,但出于谨慎态度,霍先生还是认真看了续签合同的内容,结果发现新合同中自己的薪资构成由“基本工资30000元/月”变更为“基本工资15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0元/月,岗位工资5000元/月,月度综合工资为30000元/月”。霍先生觉得公司没跟自己商量,就把自己的薪资构成给变更了,对工资进行了拆分,担心后续可能会造成纠纷。于是联系公司人事询问变更薪资构成的原因,而公司告知只是形式变更,实质上不会影响霍先生应得工资数额。但霍先生总觉得劳动合同上薪资构成变更对自己来说是个很大的风险,后续很可能会影响正常拿到足额薪资,于是多次找到公司协商申请按照原劳动合同的薪资构成形式进行续签,但均遭到公司拒绝。

2024年6月7日,公司向霍先生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其中载明“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公司决定与你以不低于原合同工资的数额进行续签,于2024年5月31日联系你进行续签劳动合同,但你却以公司变更薪资结构、降低薪资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在公司人事多次沟通后仍拒绝签署劳动合同,故公司决定到期终止双方间的劳动合同。且由于你本人放弃续签劳动合同,故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霍先生对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很是不满,认为虽然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但自己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公司未经自己同意,也未与自己提前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自己的薪资构成,后续很可能会造成自己拿不到足额应得薪资,那么自己面对这种情况是有合理的理由不签署的。

霍先生想要进行维权,但却不知该如何做,经朋友介绍后找到吴中律师团队进行咨询,希望我们能够帮助他分析下维权方式,经过分析后霍先生决定委托吴中律师团队代为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律师分析

经过对案件材料的梳理与分析研究,吴中律师团队认为本案的争议点在于:霍先生拒绝续签的理由是否合理?在霍先生拒绝续签的情形下公司是否应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拒绝续签的话,最终导致合同到期终止的责任在于劳动者本人,公司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而如果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那么即使劳动者在这种情形下拒绝续签,最终导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责任也在于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虽然公司提供的续签条件看起来是维持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金额,霍先生的薪资总额还是30000元/月,但实际上却是与原劳动合同有着很大差别,虽然工资总数没变,但却对工资进行了拆分,之前霍先生是很标准地每月固定薪资,现在却变成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的形式,如果后续公司以绩效考核、岗位培训等理由对其薪资进行克扣,这将使得霍先生的工资可能会不当减少,对比之前这无疑是增加了霍先生的风险。所以公司在续签时对霍先生的薪资构成进行拆分,不属于维持或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是属于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因此,即使是霍先生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最终导致合同到期终止,公司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仲裁庭审中,霍先生提供了自己和公司签署的原劳动合同、未签署的续订劳动合同、工资卡流水明细、社保公积金个税缴纳记录、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以及自己和人事的沟通记录,以证明自己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公司擅自对自己的薪资构成进行了拆分。而公司仅主张是员工本人拒绝续签,但未对其拆分工资构成这一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行为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应承担不利后果。即公司确以降低原劳动合同条件进行续签,在遭到员工拒绝后未进行更正导致合同到期,符合法律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应向霍先生进行支付经济补偿。

在庭审过程中,不仅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还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和理论基础以及拥有丰富的庭审经验,这样才能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案件当事人应在产生纠纷时第一时间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思路要清晰、案件材料要充分、案件问题要明确,这样才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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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继承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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