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白XX于2022年3月1日入职北京一家公司,担任高级技术研发总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月薪为每月3.5万元,公司会在每月月底向白XX发放上个月的工资。
2024年9月1日,公司人事通知白XX,称公司经营状况不好,目前白XX工作内容很不饱和,公司要求将白XX的工资降到每月1.5万元,白XX当即表示不同意。本以为事情到这也就结束了,毕竟之前约定好的薪资就是3.5万元,现在公司想降薪也被自己拒绝了,之后应当正常足额的给自己发放薪资才是。
此后公司未提出其他方案,白XX也依然继续工作,正常提供劳动。然而到了10月30日,白XX再次只收到1万多元工资,在及时与公司沟通后,人事告知白XX的工资系按照1.5万元/月计算,扣除社保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后,公司已经将工资足额发放给白XX。
白XX很是震惊,显然没想到公司会做到这个地步,不顾自己入职以来的勤恳工作以及尽职尽责态度,如此不近人情的强行给自己降薪。如果公司愿意和自己好好谈谈,自己也不是不体谅公司难处,但公司一下降薪这么多,着实超出了白XX的可承受范围。白XX多次找到公司,告知公司行为不合法,希望公司能够自觉地给自己把差额部分给补发了,可是公司却对白XX的合理要求不予理会。
白XX着实被公司的做法寒了心,也明白想要公司自觉给自己补足工资基本不可能实现了,于是白XX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鉴于自己的案件比较简单,所以白XX觉得仅靠自己就可以完成案件的仲裁以及可能出现的诉讼阶段。可是在经过劳动仲裁、一审自己的请求均未被支持后,白XX也逐渐意识到仅凭一腔热血是无法案件胜诉的,还是要看厚实的劳动法律知识积累以及丰富的庭审经验才行,白XX想要找一位专业的法律人士完成案件的委托,在一番比较后,白XX最终选择吴中律师团队进行委托,希望律师能够帮助自己向二审法院进行起诉,拿回自己被少发的工资差额部分。
二、律师分析
吴中律师团队接受白XX的案件委托后,告知白XX,公司单方降薪、不足额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的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公司是无权单方面变更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中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就这起案件来看,公司强行降薪的行为是违法的,白XX是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补足工资差额的。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案件二审庭审中,公司提出已经于2024年9月1日与白XX就降薪事宜协商一致且双方已经实际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即1.5万元/月履行超过了一个月,白XX也并未提出任何异议,证明白XX已经同意执行调整后的薪资标准。吴中律师团队指出,白XX之所以于2024年11月提起仲裁,系因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白XX于10月底才会发放9月份的工资,在2024年10月30日收到9月份工资之前白XX并不知晓公司已经单方面降低了其工资标准,并非公司所说的“未提出异议”,且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主张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降薪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但公司显然无法提供任何实质性的证据加以证明,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经过一番庭审辩论,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白XX的请求,要求公司按照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3.5万元/月的工资标准向白XX补足全部工资差额。
很多时候,员工面对公司单方面降薪的决定不知道如何应对,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但事实并非如此,须知我国的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还是十分全面的,遇到类似的事情时可以及时寻找专业律师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