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吕XX于2024年7月23日入职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作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吕XX入职后从事电工一职,双方间未签署劳动合同。双方口头约定吕XX的薪资待遇为9000元/月。公司会在每月20日发放上一自然月的工资,税务也会正常代为扣缴。吕XX在入职时有询问公司关于社保缴纳事宜,被公司告知在工作满三个月后才会为其进行缴纳社保,吕XX对此同意。
吕XX入职之后很是珍惜这份工作,每日按时到工作地点进行打卡上班,工作期间也很是热心负责,认真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及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即使有时因工作原因需要在休息时间进行加班工作,吕XX出于公司整体利益考虑,也是充分理解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工作安排。
在公司顺利工作一个月后,吕XX觉得自入职后自己和公司都严格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履行彼此义务,所以即使未签署劳动合同,但感觉也没有什么不利影响。本以为双方间会一直和谐相处下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9月25日吕XX在工地干活时从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及时送往医院就医,吕XX就诊期间公司表示相关花费由吕XX先行垫付,后期联系公司核实报销。吕XX看公司态度还挺好,也未逃避责任,就同意了公司的安排。在治疗完毕回家休养后,吕XX联系公司开始走报销流程,可是对接人员却否认吕XX受伤情形为工伤,拒绝承担相关花费。在吕XX多次追问下,对方表明自己接到公司示意,公司和吕XX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也就不存在工伤,公司无需承担吕XX的治疗花费。
吕XX没想到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会推翻之前的承诺,甚至违背双方的约定,直接不承认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自己和公司之间确实未签署劳动合同,且公司也未给自己缴纳社保,吕XX一时不知道谁该对自己受伤这件事负责。加上自己对劳动方面法律知识了解的不多,吕XX明白仅靠自己进行维权属实过于艰难。在朋友的推荐下,吕XX找到了吴X律师团队进行咨询,想让律师帮忙分析下自己的情况并了解下后续案件的处理思路。吕XX对于吴X律师团队的专业水平很是信任,遂决定委托吴X律师团队全权代理自己处理这起劳动纠纷案件。
二、律师分析
经过对案件材料的梳理与分析研究,吴X律师团队认为本案的重点在于:能否证明吕XX和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如果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吕XX的受伤情形就属于工伤。公司未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员工发生工伤时,所产生的医药费等费用均由公司负责。此外,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公司未跟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吕XX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事宜。但如果无法证明双方存在的是劳动关系,那么吕XX的受伤情形就不属于工伤,后续需要考虑是否属于雇主责任事宜。
吕XX想要公司承担受伤相关花费以及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的前提是双方建立有劳动关系。因此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是处理本案的首要任务。吕XX在吴X律师团队的帮助下,顺利向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主张确认自己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要求公司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依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为此,吴X律师团队仔细梳理了吕XX手中所掌握的材料,并向仲裁委提交入职后两个月的工资发放记录、工作照片、公司考勤记录、吕XX的工卡及工服、工伤发生后自己和公司领导的沟通记录及电话录音、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就诊住院治疗记录、吕XX个税缴纳记录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用来证明吕XX虽入职时间不久,但自入职以来一直由公司进行管理,且由公司负责发放薪资,双方间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虽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举证责任,员工需证明自己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公司对此有异议的话,则需提供相反证据以辩驳。就本案而言,吕XX在吴X律师团队的指导下,向仲裁委提交了大量可以证明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而在仲裁庭审中公司虽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既未提供证据进行证明,亦未对于我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合理说明。因此,公司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即确认我方当事人吕XX与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在庭审过程中,不仅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还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和理论基础以及拥有丰富的庭审经验,这样才能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像这个案件中,吴X律师团队就很完美地体现了这一点,最后仲裁委也是支持了我方的观点,成功帮助我方当事人吕XX维护了合法权益,确认了双方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支持了我方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请求,后续吕XX也成功认定工伤取得应有赔偿。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案件当事人应在产生纠纷时第一时间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思路要清晰、案件材料要充分、案件问题要明确,这样才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X律师。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