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福律师
刘永福律师
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6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何XX与四川XX公司、四川XX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刘永福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7日 26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何XX与被告四川XX公司、四川XX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何XX于2018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何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96元,由原告何XX负担。
刘永福律师,大学毕业后高分通过司法考试。执业三年来,竭诚为每一位当事人服务,获得一致好评。曾代理周某某无罪案、孟某杀人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8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犯罪、民间借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