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派遣员工是否能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发布者:王颖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1日|分类:劳动纠纷 |184人看过


咨询事项】

天津一位先生来电,称他在天津一家航空计量所干了四年,是劳务派遣用工,在单位人事那签了3次空白劳动合同了,问单位是不是应该跟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直未签有没有相应赔偿?

【咨询解答】

这位先生上来就说自己是劳务派遣工,又多次提到“我们单位”,因为没看到材料,为了确定他的真实用工情况,所以我详细询问了他入职的情况,得知他是通过社会招聘的形式入职现在工作的单位,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单位让他签的劳务派遣。通过查询自己的个税信息,也确认应该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下只有劳务派遣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所以我首先为咨询者明确了被申请人。其次提示劳动者,如果只有他说的录音证据,那么现有证据是不充分的,还需要继续搜集证据。最后又回答了劳动者关于赔偿金如何计算的问题。对于应签未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话,从应签之日起每月应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那应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2×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