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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琼律师为孤独症患者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案例成功入库司法部案例库

发布者:吴琼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66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5月22日,马某作为两个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前往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后,当日即批准给予两个孩子法律援助,并指派本所拥有多年办案经验且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吴琼律师承办此案。
  案情简介:
  马某与杨某于1997年登记结婚,2002年大儿子出生,其自幼患有孤独症(即自闭症),后被残联机构认定为智力残疾四级。2006年,小儿子出生。2014年二人登记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两个儿子归女方抚养,抚养费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离婚后不久,马某母亲去世,家中无人照顾两个孩子,马某无奈辞去工作全职在家照顾两个儿子,自此母子三人失去生活来源。
  离婚初期,父亲杨某向两个孩子支付了部分抚养费,但自2015年11月起,杨某终止支付任何抚养费,母亲马某苦苦追讨却始终未果。
  吴律师在接到指派通知后,第一时间约见马某,耐心细致地了解案情。接待过程中,马某向吴律师询问,大儿子张Y虽已成年,但目前智力残疾的情况下能否继续要求杨某承担抚养费。另外,马某表示,她目前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经济非常困难,希望援助律师能尽量帮她多争取抚养费,以便更好地照顾培养两个儿子。针对马某的诉求,吴律师从裁判规则、证据搜集两个方面帮其进行法律分析:
  关于成年大儿子的抚养费
  吴律师明确告知马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因此,可以向杨某主张支付抚养费直至大儿子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为止。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吴律师表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中规定: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吴律师告知马某,自己会尽最大努力帮其收集证据,尽可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准备好起诉状与其它证据资料后,吴律师遂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补付5年的抚养费总额45万元左右;并按照每月4000元的标准向两个儿子各自支付2021年1月以后的抚养费。2020年9月7日,本案在闵行法院新虹桥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中,针对前5年的抚养费总额,被告人杨某答辩认为马某曾使用其信用卡进行消费,且抚养费已过诉讼时效,坚决不同意支付。对于2021年以后的抚养费,杨某则辩称其每月工资收入仅有8000元左右,且否认每月1万多元的房屋租金收入,表示每月仅能支付两个孩子2000元左右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吴律师指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成年时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止。
  目前,大儿子成年后仍然智力残疾,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而小儿子则尚未成年,因此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均不适用诉讼时效问题。
  至于马某已消费的信用卡金额,可予以扣除,扣除后杨某仍应支付抚养费总额31万余元。
  关于杨某收入总额的认定
  吴律师指出,公司收入证明显示的月工资金额并不能反映男方的全部收入状况,银行流水显示男方有年度奖金及分红收入,且除上述收入外,男方还有房屋租金收入,男方月平均收入总额超过2万元。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杨某虽极力否认租金收入,但其声音震颤双手发抖,吴律师据此判断杨某有可能内心已经松动,并决定以此为突破口与其进行谈判,遂要求法庭休庭与杨某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吴律师从马某多年独自照顾两个孩子的艰辛、父子血缘亲情、法律对伪证的惩罚等多个角度与杨某进行深度沟通。面对吴律师的真诚沟通,杨某最终松口同意按照7000元/月的标准支付抚养费,但仍然坚决不同意补付2015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的31万余元抚养费。考虑到证据中仅有租赁合同,没有租费凭证,租金收入的证据不够充分,吴律师决定见好就收,支持法庭按照被告同意的7000元/月的标准进行判决。
  判决结果:
  2021年1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杨某支付2015年11月至2021年1月的抚养费人民币313349元;自2021年2月起每月支付大儿子抚养费人民币3500元,直至原告其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止;自2021年2月起每月支付小儿子抚养费35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时止。目前,马某已经拿到拖欠5年的抚养费人民币31万余元,马某十分感激,为援助律师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请求支付抚养费法律援助案件,特殊之处在于其中一名受援人系已经成年的孤独症患者。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成年时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止。虽然这名孤独症患者已经成年,但因其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故仍然可以请求支付抚养费。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援助律师在提供专业法律建议的同时,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及情感方面的疏导,促进案件围绕争议焦点顺利展开,并积极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方案,从法律责任上晓之以理,从血缘亲情上动之以情,最终不仅使马某拿回了被拖欠5年的31万余元抚养费,还让两个儿子在今后有了每月7000元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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