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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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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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效力

发布者:薛晗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297人看过


离婚协议效力认定

 

场景

2002年李某和张某结婚经过10年婚姻生活二人经常发生争吵并且在争吵的过程中二人多次提到离婚期间也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约定二人的一套住房归张某直到2013年二人终于将婚姻走到了尽头并前往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二人在民政部门起草并签订了一份新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该份离婚协议与第一份离婚协议内容不一致,其中一方是否可以反悔要求按照第一份协议内容分割财产呢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律师解读

首先两份协议均为有效协议但是后一份《离婚协议》为双方对婚姻关系及财产处分最新的意思表示,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所以双方之间的财产分配应当按照该协议内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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