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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疫情防控为由延期交房免责吗?

发布者:薛晗律师|时间:2022年06月30日|分类:房产纠纷 |4010人看过

                                        开发商以疫情防控延期交房免责吗?

首先说明的是开发商并不一定能够以疫情防控为由延期交房并且免责

根据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如果是因为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可以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应当尽到及时通知义务并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如果确实是因为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卖人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上述规定可见虽然新冠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并不必然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均构成不可抗力,也并不当然成为免责理由。一定是因为疫情或者疫情防控直接导致不能按时交房并且应当尽到通知义务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延期交房并不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或者在双方合同签订前,新冠疫情已经爆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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