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从上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是不能同时兼得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从上条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是不能同时兼得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