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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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产权的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作者:赵捷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7次举报

未取得产权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拆迁安置房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未取得产权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
【相关延伸】
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一般有效,除非涉及无效情形。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赵捷,广东华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咨询电话13631440148(微信同号),研究生学历,执业年限6年,系团队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华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39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